公司简介
受 1927 年第 32 号法律管辖。公司的所有者是股东,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管理,并设有总裁、秘书和财务主管等高级职员。公司可从事任何合法商业活动:经营业务、签订合同、雇用员工或持有房地产。
私人利益基金会简介
受 1995 年第 25 号法律管辖。基金会没有所有者:创立人将资产转入基金会,由基金会为创立人指定的人士管理资产。其角色包括创立人、负责管理的基金会理事会、可选的监察人(监督理事会)以及受益人。
设立时初始资产不得少于 1 万美元。基金会不得经常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,但可以持有经营业务的公司的股份。受益人可在不提交公共登记处的私人章程中指定。
快速对比
| 股份有限公司 | 私人利益基金会 | |
|---|---|---|
| 用途 | 经营业务 | 保护和传承资产 |
| 归谁所有 | 股东 | 无所有者,只有受益人 |
| 由谁管理 | 董事会 | 基金会理事会 |
| 经常性商业活动 | 是 | 不可以,偶发性活动除外 |
| 继承规划 | 股份可被继承 | 利益按章程转移,无需经过遗产认证程序 |
| 初始资产 | 法律未设最低限额 | 至少 1 万美元 |
共同义务
- 注册代理人,必须为巴拿马律师或律师事务所。
- 在实际受益人统一登记系统中登记其实际受益人(2020 年第 129 号法律)。该系统由非金融实体监管局管理,不对外公开。
- 保存会计记录及其证明文件(2016 年第 52 号法律),即使该架构仅在巴拿马境外运营。
- 按时向国家缴纳年度特许税。未缴纳的,将产生滞纳金,实体可能被暂停。
哪一个适合您?
- 如果您要经营业务、开具发票或雇用员工:选择公司。
- 如果您想规划家庭资产,并提前决定将来由谁继承:选择私人利益基金会。
- 如果两者都需要,常见的做法是由基金会持有经营业务的公司的股份。
法律依据: 1927 年第 32 号法律(公司)、1995 年第 25 号法律(私人利益基金会)、2016 年第 52 号法律(会计记录)以及 2020 年第 129 号法律(实际受益人统一登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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